2019年7月29日与蛋壳公寓签属的房屋租赁合同。合同有效期3年。 截至2020年1月31日,合同仍在合约期内。 首先,蛋壳并未在2020年1月29日,按合约要求支付房租。 并且于1月31日收到蛋壳公寓自称是售后部门的电话。 告知因疫情为由。单方面要求再当季度减少支付一个月房租。(三个月房租仅支付两个月)。 理由是:1.所在富河园小区限制返京人员入 住,2.讲为相关租客减免1个月房租。 后经核查。本人房屋所在的富河园小区,并未对返京人员做出限制入住。 并且咨询其他租用蛋壳公寓房屋的租户。 也并未接到蛋壳公寓承诺减免房租一个月的说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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